第2种观点: 断交公积金会不会影响未来贷款买房?根据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断交会影响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一般都要求购房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一定时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时间,才有资格申请公积金贷款。一般大城市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对于经公积金贷款核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所以,很显然,公积金如果因为离职或者资金压力等原因而出现断交,不属于正常缴存,即不是按月连续缴存,有可能就无法获得贷款审批了。公积金贷款下来后断交会有影响吗?很多人觉得,公积金贷款批准了,整个贷款流程就已经走完了,不必再担心公积金断交问题。但是你可知道,公积金是保障性住房制度,毕竟公积金贷款利率很低,较商贷压力小很多。如果获批公积金就断供,可能被认定为骗取福利。据了解,目前,在很多的一线城市等地就有明文规定,对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随即封存账号或者是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要责令其补缴已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并在贷款期间正常按月足额缴存;拒不缴存的,追回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执行商业贷款利率。公积金断交对贷款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1、公积金断供短时间没关系,但是需要在六个月内继续缴存公积金,现在很多城市都已经开放个人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公积金了,即使没有单位,也能正常缴存;在一些必须由单位缴存的城市,可以办理公积金挂靠手续,由挂靠单位替你缴纳公积金。总之,公积金还得继续交,如果断供过长,公积金管理核心将重新评估贷款合同,贷款的利率会上浮。2、对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核心有权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公积金断交仅仅对已经存在公积金贷款者或者准备申请公积金贷款者存在影响,其他则无直接影响。2、如果员工已经申请公积金贷款,而且长期断交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将剩余贷款按照商业贷款的利率计算。如果是需要申请公积金贷款者,需要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并且在申请时处于缴纳状态。3、因为换工作的原因断交了3个月以内,可以补上后使用,如果断交了3个月以上需要重新交满6个月。4、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2次,按照目前的,公积金贷款可以贷两次,即首套房和第二套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第三套房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任何公民享有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是的。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3种观点: 可以。住房公积金是可以二次贷款的,但在同一时间内只能申请一次,且需还清上次贷款后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要求在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六个月后才能申请,也就是说如果职工提取了住房公积金还清上次贷款,需连续缴存六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后才可以进行申请。一、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好处:1、贷款利率低:公积金买房的话,贷款利率会比较低,公积金贷款普遍要比商业贷款的利率低大约两个百分比左右;2、房贷首付低:公积金买房的首付比例也比较低,一般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房贷首付只要两成左右,而商业贷款买房的话,首付比例基本在三成左右的样子;3、还款方便:用公积金买房的话,还款起来是相当方便的,可以直接用每月缴纳公积金进行抵扣。 而且如果你要提前还款的话,还不会收违约金,商业贷款就不一定了;4、抵扣个税:用公积金买房,贷款利息可以抵减个人所得税,员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候,会先除掉社保公积金,再将余下的部分作为计税基数进行扣税。二、公积金贷款条件是:1、借款人购买的是贷款人认可的经济适用住房;2、借款人是在“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5、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积金断交了公积金贷款是会受到影响的,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比较低,如果刚办好贷款就断供可能会被判定为占用福利,房贷可能会被转成商业贷款,可能执行利率还会高商业贷款。所以和商业贷款不一样,公积金贷款办好后还要继续保持良好的状态才行。公积金缴存一年(中间没有断缴的情况)之后,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目前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是这样的:1、个人高可贷到40万,有补充公积金的高可贷到50万,夫妻双高可贷60万,其中一方有补充公积金的可以贷到70万2、公积金内余额的15倍(购买二手房),如果购买新房的话,是卡内余额的20倍3、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月缴存额度/(个人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公积金月缴存额度/2】*40%-其他月还款}*贷款年限。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积金停缴对贷款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2个方面:(1)如果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照公积金管理条列规定,借款人申请贷款之日前必须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欠缴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单位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所以停缴公积金将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2)对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而且,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如果单位公积金停缴了,只要按期足额的交月供是没有影响的,期间不能出现逾期还款或扣款卡余额不足。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衍生问题:什么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3种观点: 公积金中间有停缴的情况,可能会影响公积金贷款,但是需要根据停缴的时间段和最近是否连续六个月以上缴纳公积金。一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