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分局属于国家下属的执法强制机关单位。分局的行政级别一般属于副处级单位,但由于级别被高配,有些定为正处级。因为省级的机关属于省部级下属单位为正厅级,地市级机关属于地厅级下属单位为正处级,分局属于地市级所辖的区县级下属单位为副处级。但是,由于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这4个直辖市,名义上称为市,但实际上象征级别属于正省部级,因此直辖市下一级为区县的级别实际为地厅级。按级别通常有: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除县级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的区下分割槽分局。分局的行政级别一般应与当地市的行政级别挂钩,市的级别越高,相应的分局的级别也越高。例如,北京市下设的分局,由于市为省部级机关,因此,市为地市级,那么分局则为厅局级单位。再比如一个地级市,为地市级,则市为厅局级,下设的分局则为县处级单位。正省级城市也就是直辖市为正厅,分局为正处。副省级城市的为副厅级(注,副为副局级,副局级是副省级城市特有的行政级别),分局为正处级。地级市市局为正处级,分局为正科级。【法律依据】《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二条 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承担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第三条 在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工作,是全国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在本级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第六条 设区的市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分局。市、县、自治县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派出所。分局和派出所的设立、撤销,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在各地、各单位的派出机构,如铁路处、民航处、交通处、沈阳工业大学处、陕西师范大学处等。法律依据:《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五条 县级以上机关依照法律、行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设置。第六条 设区的市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分局。市、县、自治县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派出所。分局和派出所的设立、撤销,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和分局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称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第 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和分局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第九条 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收容教育所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设置。
第1种观点: 政治部(政治处)。地位高,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全局思想政治工作,政治部主任进局委员,领导干部比普通民警多。管队伍建设,干部人事、教育训练、考核表彰、内外宣传、统一招警、调任转任、专业技术职称、办理警衔、证、警校、民警、辅警、工会、团委、妇委会等,不仅是管的要害处室,而且管的面还很宽。一:在职能分配上,而巡警大队只是分局内部的一个部门、支队下辖数个大队、省、职务是平级、、难说哪个权力大些。在WJ中总队,团或副师级,不管是刑警。二:军级。下辖数个支队,除了局机关的处科室外,当然是主官大。起诉。经侦大队。当然是支队长的官大些。分局是一个区级机关的第一负责人。当然是的权力大。行政上来说都是一样的。支队长大。三:比刑警队大的官就是了,辑毒大队,也就是说厅是的上级,在刑事诉讼上、、检查等方面的治安。直属于,交巡警大队等下属单位,有指定的辖区范围,最后下面是中队。四:派出所是县级和区级分局的派出机构,政委是望尘莫及的。是一把手,厅是厅级干部,队长的权利,行政单位。还有刑大,特警等各警种都归领导,治安大队。营级。是与平,一般来说治安大队和派出所的BOSS都是正科级别、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一把手”。五:无论是,是派出所的上级.是的法人代表,就是常说的司厅级”.市以及其以下的各。市相当于处级。按照下级服从上级的管理原则,他官最大。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而且大多了,三个部门分别行使诉讼权力即侦查。还是民警编制,盘查,主要负责社会面的巡逻、经警还是交警。经侦大队,权利来说,派出所里一般有刑侦民警,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根据人民的工作性质、任务和特点,规定组织机构设置和职务序列。第十 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和人民、人民的司法,分别依照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履行职权。第十三条 机关的人民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机关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因而它又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之一。也就是说,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八十九条 第 领导和管理民政、、司法行政等工作。
第1种观点: 一、属于什么单位性质1、机关具有双重性质,具有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双重性质。机关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是国家的行政机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条各级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第七条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治安案件的管辖由门规定。二、机关的法定职责有哪些机关的法定职责如下: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5、管理、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8、管理集会、、示威活动;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1种观点: 不是垂直管理单位。唯一的好处省内调动省厅说了算,现在区县调动都办不了。调回去只能去当地工作 不能进当地机关,要是垂直就不会出口。垂直管理的部门主要有:人民银行、、、电监会、铁道、能源局、海洋局、民航局、外汇管理局、邮政局、烟草局国税。省以下垂直管理的部门主要有:地税、工商、质监、气象、药监局、煤矿安全监察局等。切记,税务这块,国税是垂管,地税才是省以下垂管。国家税务总局发过文件的。垂直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中正部级机构有: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垂直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中副部级机构有:国家统计局、 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旅游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 、参事室、机关事务管理局。 一、什么叫垂直管理单位:垂直管理单位是和省级直管部门,也称“垂直管理部门”、“一条编单位”,是国家适应社会发展与进步客观要求,深入开展政治改革的产物。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我国逐步在工业、税务、海关、质监、交通、司法等行政执法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国土资源管理。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的人身权、财产权统一到全省。垂直管理部门具有非行政区划、垂直性和相对性的特点。纵向管理部门脱离序列后,国家宏观力度得到有效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减少和避免了地方保护主义等诸多不利甚至消极因素,执法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二、部门垂直管理的典型特征如下:1、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业务标准和工作规范,逐级发布,下级单位应当在收到后予以遵守。2、信息披露不及时。上级部门很难及时、准确、方便地了解整个垂体系统的财务状况,还依赖各级垂体部门上报各自的会计报表,导致财务风险增加。3、会计处理质量不高。各级垂直管理部门自建账户,进行财务处理。一方面,财务处理质量因会计人员业务水平的不同而不同,另一方面,很难执行上级单位颁布的标准。4、信息技术的发展是不平衡的。由于地方经济发展和领导对信息化认识的差异,有的单位实行了会计电算化,有的单位还实行手工操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第三条 人民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四条 人民必须以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第五条 人民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第七条 机关的人民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第 机关的人民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2种观点: 可以实行垂直管理吗?可以实行垂直管理吗的性质决定其不太适合垂直管理。职能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就意味着脱离地方管理序列,不受地方监督机制约束,直接由省级或者主管部门统筹管理"人、财、物、事"。属于垂直管理且履行行政管理职权或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单位大致有:全国性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事务,包括银监、人民银行等;行业垄断部门,包括烟草、邮政等;事多的权重部门,包括国土资源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特殊和专业部门:气象、人武等。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直属单位是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工作的下设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分内、外直属单位。1、外直属单位:国家,省厅,市,县(市区各分局),派出所。2、局内部直属单位:局办公室、政治处、指挥中心、信息科、警务督察队、纪检监察室、治安管理科、户政科、出入境管理科、法制科、行政科、警卫科、防火科等13个职能科(室),设刑事侦察大队、治安巡逻大队、交通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监管大队等6个直属行政单位。法律依据:《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三条 在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工作,是全国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在本级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第四条 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