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宣誓制度的决定》,并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2、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修正案第四十条规定: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