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换交易的大好处就是买和卖同时进行,省去临时周转的麻烦,通过置换,可以比较轻松地以小换大,以远换近,来改善居住条件。在置换交易中,同时性为重要,这也决定了交易条件的苛刻。
1、价格评估:
置换的房屋必须做出价格评估,价格评估过程中的初评价格需要上门实地进行详细的勘察,在经过专业人员的计算,进行第2次评价即复评,得出置换房屋的评估价格,房屋置换人需要提供配合,并且告诉物业的客观情况。
2、置换委托:
在物业评估价格后,有意向置换房屋的居民可以正式委托置换公司进行房屋置换服务,并且签订房屋置换协议书,支付一定的咨询费用。
3、签订合同:
在房屋置换协议签订之后,由置换公司的人员负责为此委托人寻找房源或寻找下家,并且陪同委托人进行实地考察,直至委托人满意。之后签订交易合同或者确认书等证明材料,保障房屋置换委托人和房屋置换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4、办理手续:
对于房屋置换的手续办理,可以是委托人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房屋置换公司办理。在房屋置换委托人支付相关房款定金和代理费后,可以开始办理有关房屋置换手续,完成房屋交接的过程。
5、物业交割:
委托置换的房屋交付下家使用或由置换公司保存时,新置换的房屋在交割验收时,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委托置换的房屋原有户口全部迁出;二是室内物件搬空;三是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全部结清。
1、制度风险:
因监督部门介入的时间点、上级行在置换前、中、后如何进行全过程指导和监督均未明确,也未出台《固定资产置换操作实施细则》。无论从时间上还是从内容上,都存在制度的明显滞后。由于现有固定资产置换制度不健全和监督配套机制不完善,还容易引发道德风险。
2、信用风险:
房屋置换项目从计划到实施一般需跨越2-3年,过程环节较多,受外界影响因素较大,一旦某个环节发生变数,都可能导致置换行权义受到影响。
3、据了解,由于大部分置换行在招投标前就已经选择好了开发商,故在招标中难免不出现为某一特定投标者量身定做招标文件,或事先向投标人泄露标底,排斥其他投标者现象,难逃串标嫌疑。
4、资金风险:
房地产开发周期一般需3-5年,有的置换项目从项目新址建设、拆迁补偿、旧址开发前后预计投入近亿元,且时间跨度长,需要经济实力相当雄厚的企业支撑,从这方面看,给置换项目终结果带来很大不确定性。
5、评估风险:
资产评估方法包括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清算价格法四种,对同一标的选择不同的评估方法,评估价差别甚大。即使选择同一方法,因选择不同参照物或选择同一参照物不同时点评估价也相差甚远。因此在对置换房屋进行价值评估时容易出现价值评估的随意性。